藤县法院“九项举措”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12-15  分享到:

今年以来,藤县法院在县委政法委、综治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藤综发[2011]26号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工作思路和创新工作方法,把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九项举措”,积极塑造法官干警新形象,赢得了广大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拉近了法官干警和群众的距离,确保了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

一是严厉打击犯罪,确保一方平安。我院贯彻以人为本、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故意伤害、贩毒、寻衅滋事、绑架、诈骗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暴力犯罪及多发性犯罪,对偶犯、初犯、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危害不大且有悔罪诚意的犯罪分子,注重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依法落实从宽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面,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1-11月,我院受理刑事案件291件,同比下降5.5%;审结261件,同比下降8.7%,结案率89.7%。其中,继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发挥刑罚的教育预防作用,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共免予刑事处罚3人,判处缓刑49人,判处管制10人。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的刑事政策,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47件,促使罪犯自觉接受劳动改造。

二是加强值班制度,创建机关安全保障。机关安保方面,我院按照上级的要求启动了与公安机关的联动机制,加强节假日和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值班、值庭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为了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办公室、法警队不定期对本院监控设备、财务室、档案室以及消防设施等方面进行安全管理大检查,并对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消除。安检大门正在建设中,建成后可为审判工作提供更有力的安全保障。

三是强化质效管理,提高办案效果。我院法官干警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坚守正义,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通过构建以质量、效率、效果为价值导向的审判绩效综合评估体系,不断提高办案效果和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三调联动机制作用,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制度,共有465人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各界人士到法院视察、座谈和参与调解工作。今年1-11月受理民商事案件1272件,审结1147件,结案率达90.2%;受理执行案件211件(含旧存3件),执行标的额1279.16万元;其中执结207件,执结标的额1229.04万元,案件执结率达98.1%,执行标的额到位率96.08%

 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我院采取形式多样宣传方式,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基层维稳工作的认识度,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维护社会稳定中来。一是通过采取发放平安创建宣传单、张贴各类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能力。三是组织基层人民法庭干警开展大走访亲民爱民活动。深入乡镇、村、社区、学校、企业和贫困农户家中,大力开展送平安、送法律、送服务等实践系列活动,与群众进行零距离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三是开展“法制宣传周”活动,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共在各类媒体发表法制宣传稿260多篇。四充分发挥平面媒体和网络平台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大的优势,在全院范围内,推广“何玲调解经验”,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晓率及满意度。

五是狠抓廉政建设,确保队伍纯洁。我院在强化外部监督的同时,不断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工作,完善内部监督制度,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我院紧紧抓住公正廉洁执法这一关键,以解决司法不公、司法不廉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党性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用违纪违法案例和先进典型教育干警。组织各部门学习党风廉政教材、《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廉政准则》等规章制度,并组织考试。院党组召开专题讨论会,要求在全院范围内树立起司法廉洁新风气,不断完善和进一步深化法院的文化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敦促全院干警要筑牢廉洁司法防线,从先进典型中吸取力量,从违纪案例中吸取教训,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做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

 六是加强队伍建设,着力素质提升。该院从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通过抓班子,带队伍,强廉政,提素质等措施,增强法院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班子核心作用的发挥带动全院队伍建设。一是开展民主生活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开通电子邮箱等形式,广泛征求藤县各单位对法院工作及队伍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提高。二是通过深入开展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切实提高了 干警的执法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急处突水平,为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更有力的安全保障。 三是深入开展“百万案件评查”和“五个一百”活动,不断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正确适用法律能力、调解能力、裁判文书制作和执行能力。四是注重典型引路。开展了办案标兵、办案能手、调解能手、“三无法官”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使广大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形成你追我赶比贡献的良好局面。

七是合理解决诉求,着力化解矛盾。我院高度重视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对涉诉信访积案在查明原因、找出症结的基础上,情理并重,因案施策,切实做到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思想教育疏导到位、错误瑕疵纠正弥补到位、实际困难帮扶到位。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定因素,积极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反映意见和要求,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切实做好上访苗头的排查,实行零报告制度。规范和完善信访案件办理流程。坚决落实“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案处理”的领导包案工作责任制,确保涉诉信访案件息诉息访和有效稳控,如全力做好温秋升合同诈骗系列案件受害人稳控工作,确保不发生非正常上访事件。每次来信来访都及时给予了明确的答复。

八是巡回审判,阳光司法。近年来,我院一直很重视农村案件的调解工作,并不断加大巡回调解力度,特别是在常见的相邻、赡养、继承等纠纷中,为避免邻里、亲人对簿公堂导致矛盾激化,法官主动深入乡村、田间和当事人的家中进行巡回办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院把巡回审判作为创新便民措施、推进司法公开、加强司法民主的重要手段,大力开展审判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以巡回审判为平台,现场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宣传法律知识,使其成为多元调解的延伸。1—11月,全院巡回审判案件86件,其中41件以多元调解结案,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 

九是扩大救助范围,彰显司法关怀。我院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工作,不断满足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需求,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工作出发点,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为衡量工作的标准。以构建和谐司法为出发点,要求给予当事人无微不至的人文关怀,积极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救助。及时为经济上有困难的当事人办理减交、缓交、免交诉讼费手续,着力解决拆迁安置、医疗损害、劳动争议等涉民生案件,将其纳入诉前调解范围,以最快捷的方式实现困难群众的司法诉求。今年1-11月,我院共给254件案件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22.99万元。

(高 峰  张明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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