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11月至12月两个月时间里,藤县法院金融速裁法庭审结254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达328万多元,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维护了藤县金融市场秩序的稳定。
11月初,藤县几家金融机构开始年终清算后,就有106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起诉到藤县法院。对此该院党组决定立即启动“绿色通道”机制,抽调精兵强将组成金融专案小组,成立金融纠纷案件速裁法庭,认真落实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快执的“绿色通道”工作原则,快速办理金融案件,全面防范金融风险,优化金融发展环境。办案过程中,专案组详细查阅案卷,摸清当事人情况,制订相应对策开展工作。
一是在案件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充分利用送达应诉文书和举证期间,采取法官释法明理和亲友帮助教育的方式,做庭前调解工作,争取当事人及时归还借款,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而撤诉结案。如被告黎广某、黎钦某、黎国某、黎某宁是塘步镇某村的村民,2008年他们为了投资矿场向某金融机构分别借款2万元,因经营不善而无力还款,金融机构追索无果后向藤县法院起诉。
二是为了方便群众诉讼,提高审判效率,节约诉讼成本,速裁庭的干警们不惜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利用早上、中午、晚上、双休日等非正常工作时间,深入各村寨,选择当事人务工回到家中吃饭、休息的时间,巧妙合理地上门做送达、调解等工作。黎培某是塘步镇某村的村民,其借款经营板厂失败后就一直外出打工,行踪不定。案件受理后,审判人员通过多种途径寻找黎培某,最终了解到黎培某现在金鸡镇一个板厂搞运输,经常早出晚归。
三是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使当事人接受法官的倾情调解而结案。例如:覃某金是藤县古龙镇大村六爽组的村民,其2008年向某金融机构借款2万元用作八角种植,其后就一直本息分文未还。案件受理后,
速裁庭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人员主观能动性,利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仅用两个月的时间,就审结了254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其中调解结案191件,100%自动履行了调解协议;经过做被告思想工作,促使被告履行后原告主动撤诉68件,涉及金额达328多万元,较好地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的稳定。
(高 峰 黄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