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法院通过培育法庭文化加强基层建设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2-03-30  分享到:

为了推进法院基层建设,培育和弘扬人民法庭精神,建设富有梧州特色、独具法官魅力的人民法庭文化。328日,藤县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和四个派出法庭庭长一起深入潭东法庭,积极谋划人民法庭文化的建设思路和方向,按照“七突出”标准要求,努力打造该院人民法庭文化品牌。

一是突出人民法庭党建文化。在该院已健全人民法庭党组织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扬党员干部争先创优为群众服务的精神。坚持上好“三会一课”,按时开展党支部活动,健全规章制度,全面展示各项活动开展成效,完善档案管理,强化党员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实现党对人民法庭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是突出人民法庭审判文化。四个派出法庭已经达到“五化”法庭的标准,下一步要全面加强办公室功能划分、标牌设置、装修风格等方面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既要体现人民法庭“为民、文明、和谐、公信”的特点,又要彰显司法魅力,使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圣神和司法的和谐、公正。设立庭史室、荣誉室,增强法官的历史使命感、政治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

三是突出人民法庭法官职业文化。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勇于担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更新司法理念,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巩固和发扬该院法庭诉前调解、联动调解、巡回审判和诉讼联络员的成功经验,深入群众、服务群众,充分展现“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的特点。

四是突出人民法庭法官形象文化。为塑造人民法庭法官业务精通、技术娴熟、文明礼貌、廉洁公正的形象,要进一步完善法官管理规章条例的公开化、制度化,让群众参与监督,提出批评整改意见,从细节着手、从一言一行抓起,促进法官自身素质的提高,展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人民法庭法官的威信。

五是突出人民法庭司法廉政文化。司法廉政文化,是以贯彻《法官职业基本道德准则》、“五个严禁”、《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法官行为规范》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为核心,保障审判执行公正为目的,通过廉洁司法,真正建立起“不必为”的激励机制、“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形成人民法庭特色的廉政文化。

六是突出人民法庭管理文化。人民法庭是法院工作最前沿的地方,是法院形象在群众中最直接的体现。因此,必须通过加强人民法庭各项管理工作规范化、秩序化、科学化,进而不断提升司法保障水平和能力,促进司法公平、高效、文明,塑造良好的人民法庭形象。

七是突出人民法庭和谐文化。人民法庭和谐文化,是法官群体在司法活动中所持有的,体现人民法庭精神、宗旨和法官群体的和谐价值观。包括法庭内部和谐、外部和谐以及干警家庭和谐。不但要树立干警大局意识、协作意识、敬业意识、参与意识,也要注重法庭内外的沟通联系,主动服务地方发展大局,接受人大、民主的监督。还要多开展有利于干警家庭和谐、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营造一个工作和谐、生活幸福的法庭和谐文化氛围。

(高 云  高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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