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法院巡回法庭成功调解环境污染案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2-05-18  分享到:

516日,藤县法院巡回法庭在塘步镇公开审理一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经过主办法官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清楚赔偿款项。此次巡回开庭审理还邀请了市、县、乡镇三级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参加庭审观摩,收到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领导重视,精心筹划

原告莫杰良等5人诉被告藤县某矿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诉称该公司在开采高岭土的过程中致使泥沙掩埋了其位于矿山下的水田,导致水田无法耕作,但被告一直没有赔偿其经济损失,故起诉到法院请求被告清理碎石泥沙,引水疏通将水田恢复原状,并赔偿经济损失28000元。藤县法院院长石忠贵对该案高度重视,考虑到环境污染案件涉及面广,案件处理产生的影响力大,要求法庭受理此案后立刻进行风险评估,针对案件的争议焦点制定调查取证方案、鉴定评估方案和调解工作方案,确保案件审理程序合法,证据认定充分,力求通过调解实现案结事了。

政府主导,多方联动

由于原告莫杰良多次到各级政府及国土、环保、物价、农业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解决补偿及污染问题,塘步镇党委书记、镇长对此案也是高度重视,主动协调国土、环保、农业、物价等有关部门和村委干部,配合法庭做好实地查勘受污染土地面积、土壤情况和土地收益评估等工作,加快调查取证的进度。

主办该案的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先后八次下到原告诉称的责任田地里做调查、勘验和调解工作。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对责任田的面积有异议,审判长王文禄召集藤县塘步开发区的专业人员用卫星定位系统对该责任田作现场定位勘验,测量出该责任田面积为6.53亩。正是主办法官的认真调查取证,为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耐心调解,达成协议

为尽快化解矛盾,解决污染问题,有效保护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主办该案的王文禄副院长与其他合议庭成员一起多次深入现场调查取证,并找到原被告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单独调解,还邀请镇政府、县环境保护行政职能部门参与联合调解,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虽然公开审理前双方没有达成调解协议,但是每次调解后,合议庭都不断调整调解的思路和方法,寻找案件调解的突破口。

最终,在庭审调解时,经过多次协调,合议庭拿出的调解方案由被告方赔偿原告水田污染损失、治理费26500元,并承担矿山环山水渠的修筑工程,该方案得到了双方一致认可,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履行赔偿款项。

(高峰  方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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