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法院党员义工 圩日服务忙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03-14  分享到:

 

“法官,我丈夫是海南人,因贩毒被判无期徒刑,现已在云南监狱服刑十年了,我可以起诉离婚吗?我应该到海南还是到云南起诉呢?”“可以,但应该到海南即你丈夫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这是藤县法院法官于313,利用圩日开展党员义工活动的一个缩影。

当天正值农历二月初二藤县县城圩日,春风和煦,阳光明媚。藤县法院副院长潘家绪带领各业务庭法官积极参加县委组织的党员义工活动。活动现场,该院法官将精心印制的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房产分配问题,如何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飚车醉驾、恶意欠薪应受何种处罚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资料发放给过往群众,并耐心提供法律咨询,对来访群众提出的法律疑问作详细解答:告知因借款人已去世而不知向谁求偿的邓先生,如果借款人的子女有继承其遗产,那么就可以通过起诉借款人的子女来清偿债务,借出去的钱就不会打水漂了;帮助陈女士解决了因与家住广东的丈夫感情不合分居十年是否可以向藤县法院起诉离婚的问题,告知其应到广东起诉,并将应准备的起诉材料一一列在纸上,法官细致入微的服务令陈女士很是感动。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30余人次,法官热情周到的法律服务赢得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党员义工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该院法官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把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竭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作为自觉行动,树立了法院的良好形象。

 

 

(张明环  黄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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