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亲爱心,柔善像碧月,常在心里问何日报?”一首《念亲恩》,道出了父母对儿女博大无私的爱。然而,藤县一80后青年覃某,却因向父亲索要吸毒钱遭到拒绝后,竟气急败坏持刀捅伤养育自己近三十年的亲生父亲。
现年29岁的覃某系藤县太平镇人,小学文化。2007年4月,覃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整天游手好闲,不学无术,后又染上了毒瘾。曾多次向父亲索要钱用于吸毒,每次在遭拒绝后便动手殴打自己的父亲。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覃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为保护公民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惩治犯罪,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悔罪表现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寄语】
毒品猛于虎,不仅摧毁人的意志、人格及良知,甚至祸及自己的亲人及家庭,败坏社会风气。在2013年“6.26”第27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建议相关部门要继续保持对毒品犯罪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同时要进一步加大禁毒宣传力度,告诫广大青少年要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张明环 莫先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