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妻子重男轻女酿苦果 法庭调解终悔悟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08-23  分享到:

 

    “何法官,谢谢你,让我认识到自己想法的荒唐和重男轻女的错误思想,为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竟鼓励丈夫出轨生子,却断送了自己的婚姻。感谢法官不但没有嘲笑我,还处处为我着想,让我消除离婚后居无定所、无生活来源的忧虑……”这是820日,藤县人民法院潭东法庭法官经过耐心释法明理,成功调解这起特殊离婚纠纷案时,被告朱小芝发自肺腑的感言。

家住藤县藤州镇的被告朱某与原告莫某,于1986年登记结婚,后相继生育三个女儿,且有房屋两套,夫妻感情尚好。但一直以来,朱小芝有一个心结,为做了结扎手术不能传宗接代而焦虑。2008年,莫某因工作关系认识了第三人林某,朱小芝知道此事后,不但没有反对,反而鼓励丈夫与林某交往同居,希望林某为丈夫生下一个儿子。2009年,让朱小芝高兴的是林某如愿生下一个男孩,莫某更是乐得合不拢嘴。但好景不长,现实酸涩远比朱小芝想像中家庭添男丁的喜悦要多得多,其与丈夫经常为第三者及孩子的事情发生争吵。2012年,莫某诉请法院离婚,经过法官调解,俩人和好。后双方再因此事发生激烈争吵,朱小芝一气之下外出广东打工,与莫某断绝联系。莫某在多次寻找朱小芝未果之下,于20134月,一纸诉状再次将朱小芝告上法庭,请求离婚。

该院潭东法庭受理此案后,因朱小芝一直杳无音讯,依法公告送达法律文书。何法官考虑到若朱小芝不到庭参加应诉,将失去无过错方请求赔偿这一权利。为最大程度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何法官在公告后,仍不放弃任何寻找朱小芝的机会,通过下乡走访朱小芝的亲戚朋友,并在诉讼联络员的帮助下终于联系上朱小芝,并通知其如期参加应诉。

在调解工作中,何法官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细致讲解《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计划生育政策及重男轻女的危害,使双方逐渐认识到违背伦理道德的荒唐想法和重男轻女的错误观念。经过法官入情入理的教育,朱小芝很是悔恨,不想再面对以前的种种,同意与丈夫离婚,且只请求5000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莫某也认识到自己犯下无法挽回的过错,对朱小芝造成了巨大的心里伤害。为弥补自己的过失,莫某同意将其承包的田地转给朱小芝耕种经营,愿意将夫妻二人共有财产多分给朱小芝,将两套房产中的一套分给朱小芝所有,除此之外,还自愿支付朱小芝20000元的经济帮助款。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友好分手,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

重男轻女的思想要不得,不仅影响夫妻感情,甚至为婚姻解体埋下祸根,威胁家庭团结。本案中,女方当事人只因受到重男轻女思想的毒害,断送了自己的幸福婚姻,得不偿失、后悔莫及。此事件发人深省,借此希望对那些认为无后为大、有重男轻女思想的人,起到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张明环   李文清)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藤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