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藤县司法局黄局长他们一行再次来到塘步镇玫瑰新村敬老院,见到“三无”(即: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刑满释放人员刘某时,刘某颤抖着双手紧紧握住黄局长的手,脸上洋溢着激动的泪花:“感谢党!感谢政府!是你们给了我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太感谢你们了,今后一定好好改过,努力回报社会。”
原来,今年7月18日,藤县司法局接收了一名由桂林监狱送来的刑满释放的刘某。由于刘某1994年入狱,在监狱服刑近二十年,其生父母和养父母均已双亡,现没有其他亲属,房屋倒塌,生活无着落。
县司法局接收刘某后,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帮扶教育措施。首先,他们立即对刘某进行心理疏导,使其打消自卑心理,并以积极阳光的心态来面对生活。其次,解决其生活问题。刘某回来后,藤县司法局与民政部门联系,直接将刘某送进塘步镇玫瑰新村敬老院,为其提供了被褥、衣服、蚊帐等生活用品,使其有了安身之处,生活有了保障。再次,协助刘某办理户籍。因刘某多年不在藤县,其真实情况很难掌握,经调查核实刘某身份后,又协调公安部门,为刘某办理户口、身份证。目前,民政部门正着手为其办理低保手续。
“我是个有罪的人,出狱后以为大家会歧视、厌恶我,”刘某感叹万千地说,“可是万万没想到,政府并没有抛弃我,我又有了新‘家’。”出狱后最令刘某担心和焦虑的生活问题,在司法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关怀下,终于得到解决。
(社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