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深入、全面地了解案情,确保案件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10月23日上午,濛江法庭一行四人来到和平镇新良村对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进行现场勘察,取证。
原告邱某已八十多岁,和单身的大儿子居住在三十年前自建的老宅里。今年七月份,相邻的杨某以邱某家门前的通道是其自家菜地为由,在原告的房屋门口用水泥板封住通道。原告亲友出于气愤,将被告设置的水泥板拆除,并用新铸造的水泥板搭通道路。被告一气之下,将水泥板砸烂,并在包括通道在内的菜地四周筑起了围墙,给原告一家的出行造成极大的不便。为此,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告上法院,要求其排除妨害,恢复通道畅通。
了解到邱某和杨某之间的纠纷,已经经过村委的多次处理,濛江法庭审判人员便约同新良村干部一起到现场勘察、取证,全面、深入地了解情况,并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现场调解。
原告方和被告之间积怨较深,一时双方都气愤难平,虽然经过法官和村干部的轮番调解,双方也未能达成调解协议,但本次法官深入纠纷现场,一鼓作气进行了细致的现场勘察、取证,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为日后案件进一步审理和裁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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