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法院四举措抓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11-06  分享到:

 

    今年以来,藤县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立足教育、围绕感化、扣紧挽救,积极而卓有成效地开展少年审判工作,形成“宽严相济规范化、寓教于审制度化、社会帮教常态化”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

一是坚持宽严相济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拳打击“两抢一盗”、强奸、贩毒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刑事案件。1-10月份,共判处未成年罪犯16人,其中判处7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2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8人。同时,对2名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好、有悔改表现又具备监护、管教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适用缓刑,给失足少年一个回归社会、重塑人生的机会,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注重释法析理,抓好宣判教育。结合典型案例,采取以案说法、以法说理的方式,深刻剖析犯罪根源,耐心细致地做好服判息诉工作,使未成年犯充分认识到违法犯罪对社会、家庭的危害性,教育他们从中吸取教训、认罪服法、积极改造。同时,认真听取他们对判决的意见,耐心解答他们的疑问,以消除抵触心理,防止重新犯错。

三是回访帮教促转变,爱心感化唤新生。对判处缓、管、免的未成年犯,积极开展庭前走访调查、庭中亲情教育、庭后跟踪回访等活动,以亲切的态度、平和的语言,传递爱心温暖迷途少年,面对面真情帮教促使他们悔过自新。今年以来,该院少年法庭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6人,刑庭法官到未成年被告人家庭、学校、村委及少管所回访帮教30余人次,其中无一人重新犯罪,帮教工作成效良好。

四是实行犯罪前科封存制度,保障失足少年健康成长。实行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封存制度,不向社会公开其档案资料,通过严格限制其犯罪档案的查阅、调用,给予未成年犯特殊保护和关爱,为失足少年继续复学、升学、就业扫清“路障”,有利于消除未成年罪犯的心理压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创造了积极条件。

(张明环  谢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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