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藤县法院分别召开党组会议和中层正职会议,再次传达上级关于对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情况进行督察的通知要求,在原来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调整部分办公用房的使用。
对于清理办公用房的工作,该院党组先后三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发〔2013〕17号和桂办发〔2013〕19号文件要求和督察要求,统一思想认识。两次召开中层干部会议,部署动员,让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清理腾退超标办公用房,是中央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央“八项规定”的必然要求。
藤县法院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对全院的办公室和公共场所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清理。经过清理整改,目前该院干警办公用房的面积基本符合党政机关、人民法庭办公用房标准。
(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