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闪婚”夫妻两次闹离婚 法官耐心调解促友好分手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11-19  分享到:

 

婚姻不是儿戏,不能草率结婚。然而就有这样一对20出头的年轻夫妻,认识4天便“闪婚。因双方了解不深、性格不和,加上妻子因生理功能障碍不能生育被丈夫再次起诉离婚。近日,藤县法院太平法庭蔡法官在竭尽全力调解和好无望之下,促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友好分手。

201221,原告吴某和被告韦某刚相识四天即登记结婚。婚后,俩人才渐渐发现对方并非那么完美,双方因性格不和,经常因家庭琐事大吵小闹,加上韦某因生理功能障碍不能生育,导致夫妻关系不断恶化,夫妻感情逐渐破裂。20132月,吴某一纸诉状将正在患病治疗中的韦某诉至法庭,要求离婚。后法院以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为由判决双方不准离婚。本有一丝希望维持这段婚姻的双方,却不懂得珍惜,想以分居方式来结束这段并不幸福的婚姻。20131112,吴某再次起诉要求与韦某离婚。

太平法庭受理该案后,蔡法官通过详细了解案情得知,吴某离婚心意已决,但韦某不同意离婚,且逃避应诉。为挽救这段濒临破碎的婚姻,蔡法官通过无数次电话联系耐心做韦某的思想工作,最终说服其积极应诉。后蔡法官立即组织双方于1114日上午到法庭进行调解。在调解工作中,蔡法官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向双方细致讲解《婚姻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并积极引导吴某夫妻能有缘份结合到一起,就要好好珍惜来之不易的婚姻。经过蔡法官竭力调解,但吴某铁了心要离婚。对自己婚姻看不到一丝希望的韦某,终于同意离婚,但同时提出必须获得20000元的经济补偿。对此要求,吴某坚决不同意,使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此时,已到中午下班时间。为尽快了结此案,不耽误各自的务工时间,蔡法官牺牲午餐和午休时间又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一方面告知吴某,正在接受情感与疾病双重打击的韦某此时更需要心灵上的安慰和物质上的帮助,应给予更多关心和支持;同时引导韦某体会吴某打工生活的艰辛,应给予更多理解和同情。最终,在蔡法官的不懈调解下,韦某作出适当让步,同意吴某给予经济帮助款14800元,双方自愿在离婚调解书上签字,吴某当场将上述款项交到韦某手中,随后在家人的帮助下将女方嫁妆一并退还给韦某。

“感谢蔡法官,处处为我们着想,高效办案,及时帮我们从痛苦的婚姻中解脱出来,让我们安心踏上返程打工路……”这是双方当事人走出法庭时对蔡法官的肺腑之言。连续工作五六个小时,虽然一身疲惫,但望着双方满意离去的背影,蔡法官却感到很欣慰。

张明环  韦逢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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