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调解中因双方对偿还数额分歧较大,使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但主办法官没有轻言放弃,耐心向双方明法析理,细致讲解《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引导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解决纠纷。在了解到被告所开发的地块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后,向其陈清利害关系,使被告逐渐认识到诚信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声誉的重要性,从中明白以和为贵、和气生财的道理;同时也让林某对于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难以一次性支付巨款的难处给予理解和同情。经过法官耐心细致调解,终于让曾经为巨额借款争得面红耳赤的双方平心静气地坐下来和解。鉴于被告明确表示积极赔偿的态度,林某也作出适当让步,要求被告支付借款及违约金共计936万。被告对此表示满意,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在2013年11月30日前偿还5000000元,在2014年1月30日前偿还4360000元给原告林某,双方握手言和。
此案的成功调结,不仅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又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张明环 李静)